年动物屠宰相关通报分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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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表4 2006—2018年动物屠宰相关SPS通报措施类型及数量 2.6 通报与国际标准 不同成员间的标准差异可能会对成员间的贸易构成技术壁垒,而采纳国际标准是减
表4 2006—2018年动物屠宰相关SPS通报措施类型及数量
2.6 通报与国际标准
不同成员间的标准差异可能会对成员间的贸易构成技术壁垒,而采纳国际标准是减少这些壁垒的重要途径[3]。《SPS协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与国际标准相协调[4]。屠宰相关SPS通报中,53%的通报有相关国际标准可参考,主要参考OIE标准,部分通报还涉及CAC标准,如《食品法典委员会肉类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8—2005)、《食品法典委员会“清真”术语使用通用指南》(CAC/GL 24—1997)等,其中明确指出与国际标准一致的通报有36项,其他通报则没有标注是否与国际标准一致。
2.7 通报评议期与通报全文语言
SPS通报中,有33项紧急措施通报或常规及补遗通报评议期标注为不适用;其余71项评议期适用的通报中,59%的通报发布成员提供了60 d及以上的评议期,约28%的通报评议期为30~60 d,约13%的通报评议期少于30 d。
通报拟定的措施草案全文中,38%为英语,28%为西班牙语或法语,其他均为俄语、韩语、德语、泰语、越语等小语种。
3 实施特点及发展趋势
3.1 以SPS通报为主,TBT通报为辅,关注点各有侧重
总的来看,屠宰相关SPS通报数量多于TBT通报,约为TBT通报的1倍。但近年来TBT通报数量有所增长,在个别年份已经接近或超过SPS通报数量,如2014年和2016年。由于SPS通报措施实施的出发点主要为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TBT通报则主要为防止欺诈行为,保护食品安全和人类生命或健康[5-6],因此相对而言,SPS通报更加关注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检验检疫措施,而TBT通报则更加关注与消费者信息相关的产品包装、标签要求。
3.2 发展中成员关注度高于发达成员,了解法规全文存在一定难度
发布屠宰相关法规标准通报的成员中,有4/5为发展中成员,发达成员仅占约1/5,发展中成员发布的通报总量是发达成员的3倍。虽然这种差异与WTO成员构成有一定关系,但是仍体现出发展中成员实施屠宰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的态度比较积极。由于WTO并没有规定发展中成员需要以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WTO工作语言提供通报文件的全文,发展中成员提供的通报文件通常为其自身官方语言的版本,使得其他成员经常面临小语种通报文件无法阅读的障碍,给详细跟踪分析通报法规内容带来一定困难。
3.3 “全程管控”是WTO各成员的基本做法
由于肉品属于高风险食品,畜禽屠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列为高风险产业,也是较早实施全程控制和过程追溯管理的行业。近十年来,超过1/4的屠宰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为涉及全程管理要求的综合性管理法规,通常涵盖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卫生操作规范、HACCP及产品检验检疫等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分割、贮存、运输、销售等质量安全要求,贯穿宰前、宰中、宰后全过程各个环节。发布这些通报措施的成员多为发展中成员,反映出发展中成员在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提高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水平,努力缩小与发达成员之间的差距。
3.4 畜禽疫病风险是屠宰相关产品国际贸易关注的焦点
成员进口用于屠宰的活动物或屠宰产品时,确保相关产品没有疫病风险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有些成员为保证避免此类风险,同时对存在携带疫病风险的,曾用于屠宰加工的设备也规定禁止入境。各成员屠宰相关通报中,有近1/4是为防范动物疫病风险而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有些为屠宰要求,有些为根据贸易伙伴疫病发生状况而采取的临时进口限制措施。临时限制措施通常为紧急措施,即在措施公布和生效之间一般没有适应期。同时,这类措施通常并不适用于所有成员,而是针对发生疫病风险的特定成员,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3.5 动物福利措施成为屠宰相关法规标准关注的新热点
随着动物福利概念在国际上的兴起和被广受认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在畜牧兽医法规标准体系中纳入了动物福利相关规定。美国、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等美洲成员发布的屠宰相关通报中都曾涉及动物福利方面的要求。在各国动物福利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福利养殖和人道屠宰等动物福利措施成为发展中成员动物产品出口需要面对的又一重要贸易壁垒。对于动物福利措施发展滞后的成员而言,加大动物福利方面的投入,加强动物福利培训教育,尽快推动和完善动物福利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已成为不容回避的选择。
文章来源:《中国农学通报》 网址: http://www.zgnxtb.cn/qikandaodu/2021/0509/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