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三是根据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反馈意见,依规依纪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3人其他组织处理,同时联合组织部、人事处
三是根据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反馈意见,依规依纪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3人其他组织处理,同时联合组织部、人事处等做好处分执行工作,处分情况向党内通报,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五)在“对参股企业底数不清缺乏监管,没有发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方面
9.系统准确盘点校属企业及经营状况,依法对学校参股企业进行监管
一是系统准确盘点所有校属企业及经营状况。对所有校属(含参股企业)进行系统全面摸底,并逐个制定了改革方案,并已报市教委。清理关闭注销1家,已于2020年5月完成;2020年对企管公司(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参股的21家教师企业和学校参股的1家社会企业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引》 (京教办〔2020〕39号)和《关于北京农学院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教函〔2021〕39号)进行脱钩剥离工作,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持股份,依法依规收回入股资金,避免投资经营风险。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完成21家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参股的教师企业和1家学校参股的社会企业公司的脱钩剥离工作。
二是对学校参股企业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京教办〔2021〕4号),制定了《北京农学院校属企业经营状况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北农校发〔2020〕60号)、《北京北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企管发〔2020〕10号),规范和完善了校属企业监督管理制度。
10.加强对教师企业经营的指导和约束,进一步规范教师创办企业的管理
一是将师生创办企业纳入北农科技园入园企业管理。学校提供各项指导帮扶,同时享受《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科管办字〔2019〕1号)政策。鼓励教师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是加强对教师企业经营的指导和约束。进一步规范教师创办企业的管理,加强对教师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指导和帮扶。根据《北京农学院校属企业经营状况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北农校发〔2020〕60号)、《北京北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做好指导和约束(企管发〔2020〕10号)。
三是鼓励师生企业招聘我校毕业生和录用实习生。制定了《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招用北农应届毕业生补贴管理办法》(企管发〔2020〕3号),鼓励企业招聘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录用实习生。
(六)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方面
11.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合理确定参加干部民主推荐人员范围
一是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学校党委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干部岗位聘任实际,严格执行《北京农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二是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学校党委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农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拟任干部“民主推荐范围”相关规定,对拟任干部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合理确定民主推荐人员范围。
(七)在“日常管理监督有缺失”方面
12.做好干部专审档案归档工作,完善工作流程
一是做好干部专审档案归档工作。党委组织部补齐所有缺失的处级干部专审表,并完成归档。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学校进一步严格档案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明确、手续清晰、工作规范,所有新提任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表》经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签字后立即归档。
13.专项整治,强化指导,提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精准度 文章来源:《中国农学通报》 网址: http://www.zgnxtb.cn/zonghexinwen/2021/0709/565.html